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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人民大學雙證MPA“提前復試”實施方案

2015-09-17 15:19 | 太奇MBA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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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為進一步提高生源質量,全面考察考生綜合素質,經學校批準,我院繼續(xù)實行MPA“提前復試”錄取辦法,具體實施方案如下:

  1、提交申請。

  申請者應符合我校2016年雙證MPA招生簡章關于報考條件的要求之一:

  (1)大學本科畢業(yè)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(到2016年9月1日)。

  (2)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(到2016年9月1日)。

  (3)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(yè)學歷后,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(到2016年9月1日),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(yè)生同等學力,且符合我校根據培養(yǎng)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要求的人員,按本科畢業(yè)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。

  (4)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(yè)生,按本科畢業(yè)同等學力身份報考。

  符合以上報考條件的考生,可報名參加“提前復試”,于2015年9月15日之前在我校MPA提前復試報名系統報名(報名網址為:mpa.ruc.edu.cn)。

  2、材料評審。

  組建材料評審專家委員會,委員會由學院資深教授、有關政府部門領導以及MPA教育中心主管領導組成,根據申請材料信息及其相關證明對考生學歷背景、工作背景、工作或學習情況、獲獎/榮譽情況等進行評審打分。依據考生材料分進行降序排序,以60分為及格線,上線即進入復試名單;接近60分的考生,評審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,對考生材料進行進一步評審,通過投票表決確定優(yōu)秀考生進入復試名單。我院將于2015年9月30日左右公布材料評審結果。

  3、復試。

  我院將于2015年10月15日左右組織通過評審考生進行復試,其中:

  (1)參加提前復試的人數視申請考生數目和質量決定。

  (2)復試內容包括外國語和綜合素質兩部分。由公共管理學院選聘考官對考生進行考核。

  (3)復試時進行報考資格審查,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需向我校提交以下書面材料:

  1)工作單位有關領導的推薦信兩封。

  2)教育背景相關材料(學歷/學位證書復印件,本科/研究生成績單原件或復印件,復印件需加蓋單位章)。

  3)其他必要的材料(工齡證明、獲獎證書復印件等)

  考生所提交的書面材料須真實,并與報名時提交的信息一致,否則我校將取消相關考生的復試資格。

  (4)復試結果

  提前復試結果分為兩種,即“有條件錄取資格”和“遞補資格”。獲得“有條件錄取資格”考生人數為50人,“遞補資格”考生人數視復試情況而定,一般不超過30人。

  1)獲得“有條件錄取資格”的考生,只要MPA聯考成績達到國家分數線,且政治理論考試合格,即可獲得預錄取資格。

  2)獲得“遞補資格”的考生,可以在“有條件錄取資格”考生放棄或者沒有達到國家線的情況下,當聯考成績達到國家線時可按排序進行遞補。未通過遞補獲得有條件錄取資格的考生,自動進入正常批錄取程序。

  4、聯系方式

  聯系人:陳老師、王老師

  咨詢電話:(010)62513886

  咨詢郵箱:mparuc2015@163.com

  地址:北京市海淀區(qū)中關村大街59號求是樓116室

 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MPA教育中心辦公室

  郵編:100872

  本實施方案解釋權歸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MPA教育中心,如有內容與“中國人民大學2016年公共管理碩士(MPA)專業(yè)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”沖突,以正式公布的招生簡章相關內容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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